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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 工作机制 2 建立例会交流、情况报告和定期检查等工作机制,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4 业务培训 2 结合推进过程中的有关业务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辅导。信息系统建成后,及时组织市各有关部门、所属各县(市、区)开展应用培训。 制度建设 5 运行管理 3 出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6 电子监察 2 制定电子监察管理规定。 7 法制监督 2 制定行政权力库更新维护办法。 8 考核机制 5 制定出台考核验收标准,组织对市各有关部门、所属各县(市、区)进行了考核验收。 平台建设 40分 硬件配置 9 平台依托 1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开发建设,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 10 机房条件 1 有专门机房放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硬件设备。 技术文档 11 需求分析说明书 1 按照模块划分,从界面、流程、操作、字典等方面进行需求分析。 12 详细设计说明书 1 按照模块划分,从界面、流程、数据模型、算法、接口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13 开发文档 1 描述各个模块的代码实现,能够提供部分代码。 14 测试报告 1 包括测试依据、测试环境、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 15 用户使用手册 1 描述软件的使用环境,按照模块分别描述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操作提示等内容。 平台功能 16 系统管理 2 包括用户和授权管理、通知公告维护、流程期限设置等。 17 权力事项办理 2 对各种权力事项办理的灵活支持,支持页面校验、文书打印、临时保存、流程流转等功能。 18 统计分析 2 支持对数据进行多种形式查询、统计和分析。 19 数据交换 2 按照省统一要求配置前置机并具备报送、接收、下发、日志查询等功能。 20 网站专栏 2 互联网网站行政权力专栏建设,包括静态权力信息公布、在线受理、结果反馈等。 平台运行 21 行政机关全覆盖 5 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22 权力事项全覆盖 5 应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网上运行。 23 全流程网上运行 5 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无行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情况。 24 数据完整性 4 权力运行数据完整,没有缺项、漏报。 25 数据交换时效 4 每个工作日向省平台报送一次数据;无数据产生时,执行零报告制度;系统故障时,及时说明情况。 电子监察 20分 技术标准 26 文档资料 2 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安装部署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资料齐全。 27 接口标准 2 符合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九张表”)标准。 系统功能 28 全程监控 1 对所有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全流程监察监控,可还原权力行使过程。 29 预警纠错 1 对异常情况、办理时限、风险点等情形实时监察监控,对违反规定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采取纠错措施,达到防范效果。 30 投诉处理 1 可对市各有关部门、所属各县(市、区)处理投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 31 统计分析 1 能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对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数据、违规数据、督查督办数据等统计分析。 32 绩效评估 1 系统设置了评估标准,自动采集统计分析数据,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对行政事项的不同环节、不同时段的工作绩效进行对比和综合分析。 系统运行 33 监控体系 1 建成专门机关监督和部门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网上监察监控体系,电子监察工作人员均为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分级设置,角色分工具体明确。 34 数据报送 3 每个工作日向省平台报送一次电子监察监控数据,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数据同步报送。 35 电子监察全覆盖 5 对部门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监察监控,发现异常及时跟踪督办。 36 督查督办 2 对省监察厅通过电子监察系统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法制监督 20分 行政权力 清理审核 37 权力清理 1 督促指导市各有关部门、所属各县(市、区)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由法制部门依法审核确认,按照省编码规则,对核准的行政权力统一编码,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