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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质监局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9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局“三个工作委员会”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2、建立健全安监委、安监办工作制度。建立安监委每季一次、安监办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结合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处置专题会议制度。【安监办落实】
  
  3、建立“三个委员会”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与综管委、保发委的定期会商制度,加强相互之间沟通和协作,整合内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安监办落实】
  
  4、按照市局《关于质量安全综合巡查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健全落实对各县(市)、区局(分局)质量安全综合巡查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全系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面上指导。【安监办落实】
  
  2010年市局综管委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
  
  根据局年度总体工作部署和《2010年全市质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要求。年内需整合综合业务职能以及集聚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机构保障等手段共同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与措施如下:
  
  一、深化拓展块状产业质量建设
  
  1、召开本系统和行业协会研讨会,组织宣讲、发动、申报与实施工作,营造块状经济质量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以项目带动为手段,以制订实施联盟标准为载体,申报、批准一批块状产业和服务业、农业重点提升项目,并根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综管委办公室牵头,根据项目类型确定的归口指导部门落实】
  
  2、研究制订《宁波市块状经济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提出新立项的重点项目领导带队,技术攻关组织机构.承担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培训,研究制订推进重点项目的保障政策,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对已立项的各级重点项目的指导与监督,按计划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和扩大推广应用面。【综管委办公室牵头,项目归口指导部门落实】
  
  3、根据块状经济特点,开展区域名牌培育和创建活动,促进联盟标准推广与区域名牌培育融合发展。【综管委办公室牵头,质量处、标准化处落实】
  
  二、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1、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调研活动,形成加强我市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质量处为主,办公室、信息办、监督稽查处、市标准化院配合】
  
  2、制订局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合力推进。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多方位采集、公布信息;逐步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企业质量信息等级基础信息数据库。【质量处为主,标准化处、计量处、信息办、保发委办公室、安监委办公室、市标准化院配合】
  
  3、研究并综合运用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和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处为主,有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
  
  1、争取市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制订相关重点工作政策性、实施性文件。【标准化处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市政府标准化工作领导(协调)组织及其办公室的制度与机制建设,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确保其正常运行。【标准化处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3、总结经验,明确发展思路,编撰发布《市“十一五”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状况白皮书》,制订市“十二五”实施标准化战略发展规划编制方案和调研方案,动员相关部门参与规划编制,研究发布《市“十二五”实施标准化战略发展规划》。【标准化处为主,相关部门、市标准化院配合】
  
  4、加强与有关部门在工作、政策层面的协调与合作,形成良好互动机制。推动专利、标准、品牌互动发展,创新推进模式,扩大专利享用面、标准覆盖面和品牌影响面。【综管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提升计量监管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全系统齐抓共管、相关部门依责监管的工作格局。【计量处为主,法规处,计量院、有关部门配合】
  
  2、完善重点用能单位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计量提升重点项目调研,明确目标、任务与责任,通过组织实施能源计量标准化重点项目,推进块状经济、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围绕《办法》和重点项目,完善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计量处为主,质量处、标准化处配合】
  
  五、加强重点工作调研
  
  1、质量强市工作。根据总局和省局的部署,总结质量工作经验与问题,研究质量强市内涵、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提出质量强市工作方案,建议市政府出台意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质量处为主,综管委办公室、保发委办公室、安监委办公室、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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