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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3. 抓紧建设和全面启动使用高校数字图书馆。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4. 加强重中之重学科和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大平台建设,改进科研组织与管理,增强科研选题针对性,推动科研成果加快转化,促进科研与培养人才、与服务社会的更好结合。 牵头单位:高科处 5. 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充分利用国家“千人计划”、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等载体,推动高校走人才强校路子。 牵头单位:高科处 四、继续加强学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教育 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上等级。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2. 研究幼儿教育规律,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探索建设适合幼儿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幼儿教育教学体系。 牵头单位:基教处 3.认真落实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努力增加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增派教育和管理骨干,统一培训教师,资助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促进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师范处 4. 进一步打开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升读中职教育的通道。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5. 完善盲教以省级为主、聋教以市级为主、培智教育以县级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督促未建有培智学校的30万人口以上县(市),尽快规划自建或与邻近地区联建培智学校,条件有困难的县(市)要尽快制定和落实委托其他地区培养的计划。完善对随班就读智障学生的帮助机制,切实保证应有的教育。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五、多形式推进素质教育 1.坚决按要求开足开齐所有规定的课程,充分发挥每一门课程对学生成长进步的作用。积极总结推广“轻负担高质量”试点地区的有益经验和做法,聚焦研究课堂教学,加强教师集体备课、评课,建立和推广学生作业教师精选先做全批制度,不断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轻教师过重工作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牵头单位:基教处 2. 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的形式和内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任课老师在学校德育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各级德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合作,更好地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社会育人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宣教处 3. 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教育活动。抓好中小学文体活动示范区试点,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特色体育艺术活动,争创体育艺术特色学校。扩大全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中学生篮球联赛和中小学生足球联赛三大赛事对学生及社会的影响力,确保学生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精心组织中小学生合唱节、大学生舞蹈节等活动。办好大学生艺术团,有计划地开展巡回演出。积极组织节目,参加绍兴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争取取得好成绩。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从2010年起,以高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牵头单位:体卫艺处 4. 精心组织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牵头单位:语管处 六、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1.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工作,特别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习上有困难、经济上有压力、心理上有障碍学生的关心和帮助,完善后20%学生帮扶机制,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 牵头单位:基教处、宣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学生资助中心 2. 强化抵御渗透工作,把党的宗教政策教育全面纳入高校新生入校起始教育。 牵头单位:宣教处 3. 总结高校经验,有计划地在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加强心理健康咨询网络建设和开展党的宗教政策教育。 牵头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宣教处 4. 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拓宽就业视野,增强就业信心。组织开展就业“百校联动、千场招聘、十万岗位”工程,实施“就业关怀计划扩面工程”,发挥浙江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作用,努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服务和指导。 牵头单位: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