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是设施完善。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四是生活便利。以高效、便捷为目标,着力引进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型态,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五是环境优美。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围绕城镇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六是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点,提升小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住房、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三、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高起点编制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试点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突出综合配套、科学合理、各具特色,经得起历史检验。试点镇要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镇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调整或修编,并与相关规划做好协调衔接。
  
  1.制定试点镇规划导则。积极借鉴国内外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成功经验,立足于中心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功能配套的总体考虑,组织相关力量,根据不同特色类别,制定试点镇规划导则,规范规划编制,提高规划质量,提升规划统筹能力。
  
  2.实行分类指导。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挥试点镇的区位、环境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在规划的方向、布局和任务上各有侧重、突出重点。规划的编制应保持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俗特色,凸显建筑景观风格,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
  
  3.加强规划管理和衔接。切实做好试点镇规划的编制、审批、修编、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据规划指导各项经济社会活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统筹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相协调。加强试点镇规划与县域规划、市域规划、省域规划的有机衔接。
  
  4.设立规划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试点镇规划编制的投入力度,把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联建共享,根据每个试点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适度超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1.构建功能明确、等级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试点镇道路网络,完善与周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和港口的连接。
  
  2.按照“先地下、后地上”,不断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公交站点、停车场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3.参照城市电网标准并结合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供电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为试点镇发展及生产生活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保障。
  
  4.建设集中式供水系统,或通过与城市联网和区域联网的方式建设清洁可靠的饮用水保障设施,提高安全供水普及率。
  
  5.完善试点镇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或直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6.推动试点镇的信息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广播、电视、互联网、通信等网络,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公共服务平台。
  
  7.结合各地自然灾害特点和发生频率,参照城市防范标准,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
  
  (三)建立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按照相对集中、资源优化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加快产业发展,壮大经济实力。
  
  1.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和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加强农业“五新”推广,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种植规模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建立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引导和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经济。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根据区位、资源、交通和产业基础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和布局优化。着眼于未来产业竞争的需要,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矿型、商贸服务型、农产品加工型、交通枢纽型、旅游观光型等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经济强镇。加快发展面向生产和民生的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提高比重、提升水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