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接上页]

  三、发展布局
  
  根据不同类别金融产业空间集聚的一般规律和区位特征,对金融功能区实施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在成都市科学规划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产业集聚区、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为各功能区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完善和提高配套功能,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把成都金融功能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区。
  
  --金融总部商务区。北起高新区繁雄大道,南至民丰大道,东至新成仁路,西至站华路,用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主要吸引金融法人机构、省级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及其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入驻,打造总部机构密集、功能完善的金融总部集聚区。
  
  --金融产业集聚区。东大街盐市口至东大街二环路口,全长3.8公里,主要吸引金融分支机构、营运前台入驻,重点发展金融市场,形成金融机构密集、要素市场完备、集散功能强大的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区。
  
  --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位于高新区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内,主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呼叫中心、单证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形成以金融后台服务、金融创新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衍生服务为主的金融后台集聚区。同时,规划设立第二金融后台聚集区。
  
  四、西部金融机构中心建设
  
  通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融资租赁、货币经纪、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来蓉设立区域性总部、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大力发展和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打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品牌。到2012年,在成都市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省市级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区域金融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银行业。
  
  --进一步引进和发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积极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来蓉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吸引各银行营运中心等专营机构来蓉设立分中心或分部,力争2012年全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监管评级排名前5位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蓉设立分行。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到省内二级城市或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更多的外资银行来蓉设立分行,力争2012年外资银行达到13家。积极支持外来银行与本地银行开展股权和业务合作,扩大市场竞争主体,增强市场活力。积极支持各类银行业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到2012年,各类银行机构综合排名在其系统内靠前,达到内控有效、风险管理水平高、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强的目标。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资产总额超过4.7万亿元,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1万亿元以上和2.6万亿元以上,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发展壮大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
  
  城市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到成都发展,支持全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省内城市商业银行,重点支持成都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等评级靠前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市州、跨省区设立分支机构,并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到2012年,力争实现4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在蓉设立分支机构,4家到省外设立分行,成都银行跨省设立5家分行。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联合重组,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支持引进中外合格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到2012年,成都银行在成都市的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全省城市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不良贷款率在3%以下,力争3-4家机构监管评级达到二级,其余达到三级。
  
  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股份制方向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加快推进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积极探索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收购、重组和兼并改造农村信用社,寻找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到2012年底,成都市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良好并实现跨区域经营,在成都市的市场份额全面提升;全省力争完成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省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指标在全国提升三至五位,达到中等水平,电子化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0%以内,盈利水平显著提高。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