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九)提升双港集疏运能力。大力推进高栏港区10万吨级进港主航道疏浚、铁炉湾防波堤等项目,加快10万吨级煤码头、15万吨级矿石码头、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南水作业区弃土岸壁整治工程建设,完善港口基础设施。积极引进大型航运企业,加快开通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加紧万山港区功能定位研究和规划编制。完善珠海机场配套路网,引入大中型民用客机运营,增强珠海机场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培育和壮大空港物流产业。鼓励航空公司在珠海设立基地,有效发挥空港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国资委,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航空产业园管委会、万山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职能部门配合)
  
  (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完善交通规划体系,抓紧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区轨道交通规划,修订完善现有交通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建设好与港珠澳大桥相匹配的交通路网。以缓解交通拥堵、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目标,着力改善交通状况。加大出租车、中小学校巴、危险品运输及其它运营车辆的监管,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完善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科学规划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加快规划建设人行过道,提高路网总体通行能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建设绿色公交。提高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构建科学、畅通、有序、安全的城市交通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资委负责,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公路局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十一)抓园区强载体优存量。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发展环境。制定分类指导的园区产业政策,推动产业集群化、特色化、生态化发展,促进产业一体化布局。加快推进中航通用飞机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以通用飞机制造、总装、维修、运营等为主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加大航空产业招商力度,千方百计引进相关项目落户航空产业园。大力引进和培育游艇及其配件制造业,发展游艇服务业,增强平沙游艇产业基地聚集能力。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富山工业园装备制造、临港加工产业发展。落实加快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高新区要“增速进位”,全力引进一批、建设一批、升级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新增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努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突破。(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航空产业园管委会、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斗门区政府负责)
  
  (十二)聚人才促创新强后劲。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加强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落实人才落户、就医、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搭建高层次人才创业平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依托高新区科技企业和高校,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支持优势企业申报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实施“技术标准”、“名牌带动”和“以质取胜”战略,培育名牌名标产品,推动“珠海制造”向“珠海创造”转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工贸信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三)调结构促转型助升级。坚持“好”字当头,壮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施“7·50工程”,重点培育5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50个先进制造业项目、5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50个优势传统产业项目、50个现代农业项目、50个自主创新项目、50个名牌名标项目,引领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新材料、生物医药、研发服务、海洋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造船、游艇等产业及其配套产业基地建设。办好第八届中国航展,努力在办展模式、航展规模、装备展览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发挥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键行业的主导作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扶持一批有规模、有优势的加工贸易企业向自主设计、自主品牌转型。完善扩大内销政策措施,着力扩大企业内销规模。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等机遇,积极打造珠海产品展示平台,拓展东盟等国内外新兴市场。加大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工作力度,努力完成省交给我市的“双转移”任务。(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市海洋和农渔局、中国航展珠海执委办、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