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州目标绩效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州委、州政府委托部门管理的机构及部门内设机构的目标绩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州直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阿委发〔2007〕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州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州党群部门目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阿坝州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名单 4.纳入州委州政府目标绩效考评的州直部门名单 5.州直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奖金发放职级系数表 附件1 州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 指标 具体内容 二级 指标 具体内容 三级 指标 评估 依据 1 职能 职责 (60分) 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情况。 职责任务 (50分) 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重点工作,完成核心指标的情况。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 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报告,州统计局评估意见 依法行政 (10分)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公共服务,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州政府法制办评估意见 2 行政 效能 (20分) 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控制行政成本,为“两个加快”构建良好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的情况。 政令畅通 (8分) 落实州委、州政府交办任务、执行州政府领导指示,令行禁止和真抓实干的态度、能力和效果。 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评估意见 效能建设 (5分) 落实“三项制度”,搞好信息公开和报送,管理创新和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情况。 州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评估意见 成本效益 (4分) 完成目标任务付出的代价,降低行政成本,财政支出绩效的情况。 州财政局评估意见 应急管理 (3分) 值守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应急能力和应急准备的情况。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评估意见 3 服务 质量 (10分)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接受监督的情况。 服务 群众(5分) 加强服务意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 州委组织部、州政府办、州“三百”工程办公室、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政务服务中心评估意见、被评估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报告 接受监督 (3分)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接受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 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纪委(州监察局)、审计局、州委群众工作局评估意见 协作配合 (2分) 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商、协作配合的情况。 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评估意见 4 自身 建设 (10分)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情况。 党组织建设(3分) 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州直机关工委评估意见 政风行风 (2分) 端正行业作风,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 州纪委(州监察局)、评估意见 廉政建设 (5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 州纪委(州监察局)评估意见 附件2 州党群部门目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 指标 具体内容 二级 指标 具体内容 三级 指标 评估 依据 1 职能 职责(60分) 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 职责任务 (60分) 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重点工作,完成核心指标的情况。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 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报告,州委办评估意见 2 行政 效能 (20分) 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控制行政成本,为“两个加快”构建良好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的情况。 政令畅通 (8分) 落实州委、州政府交办任务,执行州政府领导指示,令行禁止和真抓实干的态度、能力和效果。 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评估意见 效能建设 (5分) 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信息公开和报送,管理创新和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情况。 州委办公室、州纪委(州监察局)、州直工委评估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