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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七、重点支持农作物良种引进推广培育及产业化开发,推进基因技术、分子标记等现代育种技术在种质创新和新品种培育中的应用,加速小麦、玉米、大豆、烟叶、棉花等主要作物主导品种的换代升级;加强良种与良法相配套,研究开发主要粮食作物高效简化栽培技术体系;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等关键技术的集成与应用,进一步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加强精量播种、精准施肥、精准灌溉、精准施药等精准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推动精准农业的发展。(由市农业局、市农科所负责落实。)
  
  十八、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容器育苗技术、盆景盆花无土栽培技术、组织培养技术、诱变育种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现代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应用快繁技术、水培花卉管理技术、花卉保鲜技术等新技术、新成果;加快建立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和品种鉴定与评价三个公共研发平台。通过实施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我市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水平、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农科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九、加强烟叶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加快集约化育苗、密集式烘烤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烟叶病毒病等病虫害防治技术的研究。(由市农业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二十、加强中药材种苗快繁技术、脱毒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种苗繁育速度和水平;支持制定主要中药材品种的种植、加工标准化操作规程,建立中药材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和禹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一、重点支持研究和开发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和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大力开发和应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大对环境友好型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大幅度减少面源污染;支持开发环保型肥料及施肥技术、农田土壤改良技术、水肥协同调控技术等农业新技术,为提高农作物品质和安全生产水平提供科技支撑。(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二十二、保护、创新和有效利用我市优异畜禽种质资源,积极引进利用优异的畜禽种质资源;重点支持开展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畜禽主要疫病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利用,提高肉、蛋、奶等主要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大力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养殖技术;支持研发养殖场污染控制关键技术、资源化利用技术及配套设备、林禽一体化养殖技术,努力实现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生态安全。(由市畜牧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二十三、重点支持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创新和利用技术,林木病虫害监测诱控技术,复合林业与平原农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技术,森林城市生态建设与安全技术研究;支持开展木本粮油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开展生物质能源树种的育种、栽培技术研究,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林;开展林区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发挥林业在保护生态、粮食安全和降耗减排中的重要作用。(由市林业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二十四、重点支持粮油、畜禽、乳品、果蔬、薯类等主要农副产品深加工及转化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加强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高效增值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农业生物质资源的综合利用与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开展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与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研究、示范和推广,实现农副产品加工业良性循环发展。(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科技局、市农科所负责落实。)
  
  二十五、重点研发大(重)型、高效、多功能的现代农业装备,重点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系列装备研发;支持节能环保高效的农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技术及配套机具、特色农业机械等农业装备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开发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烟草种植、农林产品加工与贮运等关键机械和设备;加强农机与农艺技术的结合,支持研究开发能够精量控制水、肥、种、药施用量的优质农田机具,用现代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等高新技术嫁接、提升传统农机制造业,显著提高农业装备技术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和名优产品,打造河南省农业装备生产基地。(由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二十六、重点支持食用菌新品种培育、优质高产栽培、工厂化周年生产、标准化及有机食用菌生产、食用菌综合循环利用等技术;支持农用发酵菌种的培育、筛选及应用研究;加强残留农药生物降解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农科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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