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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十八、重点围绕农村卫生保健、饮水安全、环境治理、防灾减灾等领域,加强共性关键技术和实用设备研发与示范推广。重点支持农村清洁用水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开展农村住宅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农村防灾减灾适用技术装备开发及示范推广;实施主体多元化、模式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组织网络化的农村民生科技服务促进行动。(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五十九、近期主要实施超高压、特高压直流输变电装备及电力自动化设备制造及产业化、超高速节能电梯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电气化铁路电能质量治理装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智能电网成套装备及控制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风电整机制造等重大科技专项,培育壮大新型电力电气装备制造产业;实施大颗粒人造金刚石单晶合成技术、大直径聚晶金刚石复合片研发及产业化生产、胶原蛋白和聚乙烯醇复合仿人发纤维研发生产等重大科技专项,打造特种功能材料及制品产业;实施汽车传动轴、万向节总成、电动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特种车辆制造等重大科技专项,发展壮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实施果蔬及调理肉制品速冻加工关键技术研究、蜂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造纸法再造烟叶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豆制品加工设备研发及工厂化和标准化生产等重大科技专项,做大做强食品产业;实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培育和示范推广、名贵花卉苗木新品种选育及扩繁技术研发、智能化多功能农业机械系列装备研发等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农业、数字化物流、数字化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重大科技专项,发展现代信息产业。(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六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建设创新型许昌的各项配套措施,重点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政策,充分发挥创新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 六十一、贯彻落实各级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科技奖励、专利资助、专业拔尖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六十二、认真实行关于扶持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 六十三、落实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扶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全民创业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优惠政策,以及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各项优惠政策,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六十四、加强对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由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六十五、制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增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意识。(由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六十六、建立健全重大创新项目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在资金、技术、土地、环境容量等重要资源配置上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重大创新项目顺利实施。(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六十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把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自主创新活动的根本目的和主要评价指标。政府科技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要把转化应用前景作为重要依据,政府科技奖励要把成果转化应用效果作为重要标准。(由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