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民间组织机构的注销,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到开户银行办理撤销银行账户手续,再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民间组织机构的年度检查。民间组织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先到民政部门接受年检,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代码证年检。民政部门受理民间组织机构年度检查时,应查验民间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的年检情况,对上一年度未办理代码证年检的,督促其在30日内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补办年检手续,并将年检情况向税务登记部门和民间组织机构的开户银行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民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查时,应首先检查民政部门对民间组织机构年度检查的情况,对尚未年检的,督促其到民政部门补办有关年检手续后,再受理代码证年检。各民间组织机构应根据开户银行要求,及时主动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年检手续。 六、民间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深圳市民间组织机构管理电子政务平台,通过因特网整合质量技术监督、民政、税务等部门的业务,定期公告登记的情况和年度检查的情况,建立相关政府部门对民间组织机构管理的联系沟通机制,实现民间组织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完善民间组织机构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现代化。 各民间组织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对民间组织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凡前述三证不齐全者,应在接到本通知后的3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