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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会议程序 (一)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前所征求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 (二)会议一般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深刻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 (三)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结合党性分析和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四)主持人作会议小结。 五、会后要求 (一)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要针对班子及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条提出相应的意见,并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 (二)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党组织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会后20天内,要把民主生活会情况、整改措施分别报上一级纪委、党委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三)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六、会议管理 (一)指导原则。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市、区(县级市)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以党委组织部门为主,纪委和机关工委(党委)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三)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和检查。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七、附则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组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试行)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的议事决策行为,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本市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全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议事、决策。 二、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市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 (二)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四)决定召开市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 (五)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市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市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六)审议、表决由常委会提名的区、县级市和市直机关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市委年度新任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等进行民主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