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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科技支撑,引导建筑节能。一是在技术标准方面,各地非常重视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及时把一些先进成熟的技术产品编入工程技术标准和标准图,通过技术规范强制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既为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又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江苏、浙江、广西、深圳、太原等地制定了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具有前瞻性、地域性和经济性特点,发挥了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二是在科研开发方面,各地比较注重发挥科技先导和支撑作用,围绕建筑节能重点工作,结合地区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安排科研项目,为建筑节能深入发展做好科技储备。三是在示范推广方面,各地以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为载体,一方面积极申报国家级的示范项目,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实际,不断丰富示范类型,提高示范水平。通过示范既推广了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又引导地区建筑节能的发展方向。 (五)突出重点,拓展建筑节能。一是从单体建筑节能向小区、区域乃至城市整体节能拓展。深圳市提出要以绿色建筑为基础,将总面积为156平方公里的光明新区建设成为建筑与人、城市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太原市拟将占地2.54平方公里的“长风文化商务区”打造成绿色建筑示范园区,成为单体建筑节能向小区和区域节能发展的亮点。长沙市把大河西区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先导区,注重区域整体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效果显著。二是从新建建筑节能向既有建筑节能拓展。北方采暖地区15省市全力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唐山市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实现城市“三年大变样”的重要举措,制定了完成2200万平方米改造的规划和实施计划。过渡及南方地区部分省市也开展了既有建筑改造工作,上海市2009年就完成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南京市每年从城建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既有居住建筑旧钢窗节能改造。全国24个省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动态能耗监测平台等工作,初步形成了有利于节能运行与改造的监管体系。三是从使用常规能源向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拓展。江苏、广西、海南、河北、山东、深圳等省市已开始在12层以下新建建筑中强制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替代常规能源,成效明显。沈阳市以科学开发、合理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市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累计达4916.9万平方米。四是从城市节能向农村节能拓展。北京市加快可再生能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建成200余座农村太阳能集中浴室,解决了京郊10万农民冬季洗浴问题。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22座、2000户用沼气、秸秆气化52座,约1.6万户农村居民可以使用上清洁廉价的燃气。哈尔滨市结合农村泥草房改造,引导农民采用新墙材建造节能房,应用节能墙材建设农房8.3万户、718万平方米。 (六)全民参与,宣传建筑节能。各地以节能宣传周、无车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组织专题节目、设置专栏以及宣贯会、推介会、现场展示、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建筑节能公共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和推进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管理措施等,提高了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特别是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相关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多轮次的《条例》宣贯会,对《条例》规定的法律制度进行培训和讲解,培训了一大批熟悉建筑节能政策、技术标准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地方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建筑节能发展趋势认识还不到位。部分省市抓建筑节能仍然局限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方面,对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改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对建筑节能的考核没有纳入政府层面,部分省(区、市)对建筑节能的考核评价仍局限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没有纳入本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考核体系,使相关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相应的政策、资金难以落实。三是对建筑节能能力建设重视不够,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人员只有1~2人,没有专门的管理和执行机构,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大打折扣。四是建筑节能监管尤其是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管还有待强化。本次检查中所发现的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民用建筑项目,主要问题是在施工阶段随意变更设计、偷工减料、施工工艺不过关等,影响了节能标准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