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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设“优秀组织奖”。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攀岩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21-24日在合肥市体校举行。 六、竞赛办法: (一)参照《国际攀岩联合会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场地、岩壁及技术装备由承办单位提供,安全带、攀岩鞋等个人装备自备。 (三)难度赛分预赛、决赛。预赛前16名进决赛。 (四)速度赛分预赛、半决赛和决赛。预赛为排名赛,前16名进半决赛;半决赛前8名进决赛。 (五)攀石赛分预赛、决赛。预赛前16名进决赛。 (六)各项目如前三名成绩相同,举行超霸赛决出名次。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4人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各项目根据比赛成绩获得相应等级奖励(见下表,速度项目获奖标准将在预赛后公布)。一等奖最多2名,其他达到一等奖标准、但成绩排后的获得二等奖;如没有达到三等奖及以上标准的,成绩最好的3人获得三等奖。 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男子难度 5.13b-5.13c 5.12c-5.13a 5.11c-5.12b 女子难度 5.12c-5.12d 5.11d-5.12b 5.10d-5.11c 男子攀石 V8-V9 V6-V7 V3-V5 女子攀石 V5-V6 V3-V4 V1-V3 (三)设“破世界纪录奖”、“破亚洲纪录奖”、“破全国纪录奖”。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门球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17-19日在合肥学院门球场举行。 八、奖励办法: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9名。参加比赛不足4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励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22-23日在安徽大剧院举行。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参加比赛人数不足4人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各项目按照成绩奖励:4-8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数的15%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9-16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17(含)人以上参加比赛的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三)健美设“最佳表演奖”、女子“最佳腹肌奖”、男子“最佳小腿肌奖”;健身先生、小姐设“最佳表演奖”、形体设“最佳形象奖”。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轮滑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18-25日在合肥市滨湖新区轮滑场举行。 六、竞赛办法: (三)单排轮滑球分两组进行单循环赛,胜队得2分,平局各得1分,负队得0分,被取消资格或弃权的队按负2分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下列方法决定名次:积分相同的队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全部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双方对手相同且获胜的场次中失球少的队名次列前;双方对手相同且失败的场次中进球多的队名次列前;进行点球比赛。小组前两名的队进行交叉赛,胜队比赛争夺一等奖,负队比赛争夺二等奖;两小组第三名比赛争夺三等奖。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参加比赛人数不足4人(对、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速度轮滑300米根据比赛成绩获得相应等级奖励(见下表)。一等奖最多2名,其他达到一等奖标准、但成绩排后的获得二等奖;如没有达到三等奖及以上标准的,成绩最好的3人获得三等奖;其他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9名。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男子 25”45 26”70 27”60 女子 27”00 29”00 30”00 (三)花样轮滑项目按照成绩奖励:4-8人(对)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数的15%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9-16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对)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17(含)人(对)以上参加比赛的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四)单排轮滑球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五)单排轮滑球设“最佳进攻奖”、“最佳助功奖”;花样轮滑每项设“最佳表演奖”、“最佳编排奖”。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拔河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