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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农业灭螺工程。 (1)水旱轮作: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现有钉螺分布的水田实施水改旱,因地制宜地种植旱地作物或经济作物,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减少因水田作业感染血吸虫的机会。 (2)养殖灭螺:在有钉螺分布的低洼沼泽地带(非基本农田)开挖池塘,大力发展优质水产养殖业,实行蓄水灭螺。 3.加强能力建设。 (1)机构能力建设:结合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家畜血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对家畜血防机构实验室进行改造,更新必需的设备。对家畜血防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家畜疫情监测:依托国家、省、市(地)、县四级疫情监测体系,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实行数据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 (3)家畜血防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家畜血吸虫病诊断、监测等防控技术研究及农业血防项目效果评价方法研究。开展草洲资源开发利用、优选适宜圈养的家畜品种等实用性科学研究,支持合理开发利用草洲资源。 (二)水利血防项目。 继续实施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工程,加强水利行业血防项目。 1.河流(湖泊)治理工程。 对于疫情和螺情严重、影响范围大且对血防具有较大作用的河段,因地制宜采取护坡、吹填、涵闸改造、抬洲降滩等血防措施,在实施河流(湖泊)治理工程时,一并设计、同步实施。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结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到2013年全部解决规划内血吸虫病疫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3.灌区改造工程。 结合《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的实施,对规划灌区内有螺环境开展整治,将沟渠硬化、涵闸改造等血防措施纳入灌区改造内容,一并设计,同步实施。 4.水利行业血防项目。 根据流行区水利单位血吸虫病流行程度以及所在地钉螺孳生情况,采取建设血防安全区(带)、净化区域环境、加强血防监测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措施,改善水利行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林业血防项目。 继续做好抑螺防病林、重点防护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实施。 1.抑螺防病林项目。 通过在不同类型的丘陵、滩地和“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种植适生树种,结合翻耕套种,改变丘陵、滩地以及人畜活动频繁区域的生态环境,减少钉螺孳生,减少人畜粪便对丘陵滩地的污染,达到降低感染性钉螺密度、减轻感染危险、保护农民健康的目的。 2.重点防护林工程。 在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时,为避免重点防护林工程与抑螺防病林项目相互争地,重点防护林工程尽可能地将造林地选择在靠近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外围,尽量与抑螺防病林相连接,形成生物隔离带,阻隔人畜进入流行区。 3.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 结合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疫情监测,设立警示牌,建设防止钉螺扩散设施,加强管理,减少人畜感染。 (四)国土资源血防项目。 1.土地整治工程。 结合血防工程的特点,做好可行性论证和规划设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进一步压缩钉螺面积。 2.土地生态保护与整治。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土地整理和修筑梯田、改良土壤、营造农田防护林等综合措施,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3.田间渠系涝渍改良工程。 在有螺地带,对有螺沟渠纵横交错、药物灭螺难以解决的地方,结合田间渠系涝渍改良工程,进行环境改造,彻底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4.迁村腾地工程。 对一些疫情严重、村庄附近螺情复杂、钉螺难以消灭的地方,优先安排迁村腾地工程,选择安全地带建村。 (五)卫生血防项目。 继续实施查治病、查灭螺、建无害化厕所、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督导评估等工作,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疫情监测。 1.查、治病人。 根据防治技术方案,强化易感人群的查、治措施。采取人群血清学、粪便检查的方法,及时发现病人,并对易感人群、血清学检查和粪检阳性人群及时进行预防性服药或吡喹酮化疗。加强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查治工作,实施属地化管理。加强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工作,对符合外科治疗标准的巨脾型、结肠增殖型晚期病人实施切脾、结肠局部切除等手术;对符合内科救治标准的晚期病人开展护肝、利尿、抗纤维化等治疗,提高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