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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7号),依靠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的精神,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以致力推动产业振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首要任务,注重统筹协调合力协作,注重有效提升载体平台,注重加快形成人才高地,扎实推进原始创新,突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实现自主创新能力跃居全国前列,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认真做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八项重点工作,到2013年,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全社会科技投入显著增加,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上新台阶,承担国家级项目数和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奖励数有较大增长;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对技术创新依存程度明显提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位居全国前列;闽台科技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打造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贡献率稳步提高。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构筑科技研发高地 1.建设若干个海西研发高地。加强与产业发展高度关联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在电子信息、光电、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重点建设20个高水平、引领性的海西研发高地,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加快组建海西研究院,使之成为海峡两岸相关产业及研发机构的技术交流、产业对接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合作平台。争取设立南方海洋研究中心,重点加强海洋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省科技厅、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办配合)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大高等院校“211工程”实施力度,重点支持对我省产业有重要技术支撑的电子信息(软件)、光电、石化、生物医药、物流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相关学科发展,争取新增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贸委、人力资源开发办和省内高校配合) (二)集聚高新技术产业 1.实施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规划。按照发挥资源优势、形成特色产业、错位发展、分工协作的要求,通过区域层次分工与协调创新模式,做强做大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提升中心城市的创新能力和辐射能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位居全国前5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3%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负责) 2.实施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科技重大项目。围绕实施我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壮大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启动或滚动支持20个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每年组织实施50个以上的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加强区域性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力争尽快获取和转化一批重要成果,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经贸委及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