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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6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人员编制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核定驾驶员事业编制2名,由综合科代管,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五、审办事项(无)
  
  六、联办事项
  
  (一)联合市财政局对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申报、批转、投放、实施和验收
  
  1.设定依据:《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1)市扶贫办依据省扶贫办下达的年度资金分配额度,组织各县(市、区)进行项目规划和申报,编印项目计划资料。(2)市财政局依据扶贫办提供的项目计划资料进行投资评审确认。(3)在市扶贫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可的基础上,共同行文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4)省审核备案后,由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共同行文下达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3.合作工作责任要求:依据充分,程序完备,上报省备案批准后,在市里延误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的,按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二)联合市财政局对年度扶贫培训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资金下达,组织培训基地进行招生培训和转移就业
  
  1.设定依据:《河南省扶贫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2.办理程序:(1)市扶贫办依据省分配培训任务数额,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扶贫办和培训基地;(2)市财政局依据任务分解和组织培训情况,将扶贫培训费拨付到各县(市、区)和培训基地。
  
  3.合作工作责任要求:未按程序和规定时间办理,影响培训工作进行的,按照《河南省扶贫培训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制度
  
  (一)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工作制度
  
  1.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1)按照《洛阳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明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下达、投放、报账、实施等工作的办理程序、管理办法及要求。
  
  (2)依据《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对全市的财政扶贫资金全部实行县级报账制。报账必须按规定项目范围执行,严禁擅自扩大报账范围,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3)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凡发现有违规违纪和不按程序要求办事的,一律严肃查处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扶贫资金审计制度。
  
  (1)依据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2)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对不合格的进行返工重建,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公示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省审批下达我市的资金和项目,在新闻媒体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公示,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4.扶贫开发目标责任考核验收制度。
  
  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进。
  
  5.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在扶贫开发工作过程中,遇有重要工作或重要事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批示。
  
  (2)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3)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全面报告一次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对下步重要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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