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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6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1.党组会议制度;2.主任办公会议制度;3.中心组学习制度;4.机关财务管理制度;5.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6.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制度;7.机关信访工作制度;8.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八、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省扶贫办分配下达的解决和巩固温饱问题的年度目标任务,力争解决贫困人口温饱指标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扶贫开发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整体推进村建设任务,力争建设质量和推进水平名列全省前3名。
  
  3.加大搬迁扶贫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搬迁扶贫任务,搬迁贫困人口数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保持在全省前3名。
  
  4.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省扶贫办下达的年度培训转移任务,培训的数量和质量保持在全省前五名。
  
  5.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市直单位、厂矿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驻洛部队搞好包村扶贫工作,完成包村扶贫责任目标,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的帮助。
  
  6.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分配任务。
  
  7.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计划生育、信访稳定、机关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目标任务。
  
  8.在市直单位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达到先进水平。
  
  (二)承诺责任事项
  
  1.积极为贫困群众办理的实事。
  
  (1)逐步加大扶贫投入,加快扶贫开发步伐,继续抓好搬迁扶贫工作,使深山区和高寒山区的独居户、散居户尽快搬出深山,落户到相对条件较好的地方,彻底解决他们的交通、就医、入学、用电、饮水等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2)积极实施“雨露计划”,不断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力度。对贫困村劳力进入省、市、县扶贫培训基地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将给予相应的学费补贴。
  
  (3)积极扩大小额信贷规模,对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小项目实行贷款贴息,支持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4)积极向上争取财政互助资金,搞好村级互助资金投入使用,滚动发展,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工作职责,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2)加强安全教育和预防,抓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认真查处各类安全事故。
  
  (3)严格车辆管理和交通法规教育,严格控制各类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4)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筑牢安全思想防线,提高防范意识。
  
  4.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行来访首问负责制,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承办、协调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信访事项立案率达到100%。
  
  (3)信访案件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在本单位内部全年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
  
  (4)网上诉求回复率达到100%。
  
  5.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扶贫文化,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扶贫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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