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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统计局: 现将《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请你们将今年工作计划报省统计局投资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方法研究,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完成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年、定报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统计月(年)报、新开工投资项目统计旬报和中央扩大投资项目统计监测工作。 2、切实做好建筑业统计季(年)报、特一级建筑业统计监测月报和建筑业增加值统一核算工作。 3、扎实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月(年)报、保障性住房建设统计监测工作。要认真执行《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区分投资项目与房地产开发统计。 4、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国家重点监控行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省外资金等重点领域投资的统计监测工作。 5、积极做好建筑业能耗统计工作。 6、认真做好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数据上报、查询工作。各省辖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对于国家、省局审核查询的问题,要认真查实,及时答复或修正。要统筹安排,加强值班,保证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7、全面实施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工作。从今年1-2月月报开始,将按照《河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试行)》(豫统固函[2010]1号)的要求,对各省辖市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进行全面的评估,逐步建立科学、透明、公开、公正、上下联动的数据质量评估控制机制,适时将评估结果向各省辖市进行反馈。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修订。省统计局投资处将在今年修订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方案,将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的结果作为对各省辖市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综合评比的重要内容。 各省辖市要按照《河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的要求,积极研究并制定本地区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将数据质量评估与各项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省辖市要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数据评估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继续完善评估方案,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8、继续实施和完善分级负责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核查力度。要继续采取数据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以及大型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数据质量的动态监测。继续执行数据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发现有重大数据质量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地区的相应评奖资格;二是要继续实施和完善省、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数据质量责任制度。省统计局要对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资质一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省辖市统计局要对本地区内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建设项目、资质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县级统计部门要对所有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9、切实加强和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名录库,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建立规范的、对原始数据可核查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台账制度,做到数出有据,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规范化方案,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防止统计数据在加工整理过程中出现误差。 10、继续加强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进一步完善1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申请入库一览表。认真做好1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统计旬报,严格执行先申请后入库原则。各地要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继续加大500万元以上特别是亿元以上项目的审核力度。建设领域统计人员要对每个500万元以上特别亿元以上项目进行现场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准确可靠;要在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建设阶段建立动态平衡关系,保持亿元以上项目统计的连续性;要加强h201表和h202表中的关联审核,确保亿元以上项目统计数据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