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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制定落实预警预报预案,完善群测群防机制,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夏季田间管理,搞好查苗补苗,加强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极端天气的应对措施,努力减小灾害损失。加快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全力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和新增1000万头出栏生猪工程,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2.加快推进重点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强城镇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垃圾处理、防灾减灾、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进村庄规划布局,通过土地整理和村庄整理,逐步推进“大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加大新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力度。 3.深入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依法自愿有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的试点。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体制,推动各类金融组织业务和机构向农村延伸,扩大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的机制。 (七)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努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努力扩大就业。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创业促就业,探索建立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实施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突出抓好灾区群众就业。推广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提高农民工和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好就业服务活动。 2.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抓紧项目准备和资金争取落实,尽快启动一批标志性工程,大力推进富民安康工程、藏区三大民生工程,促进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快彝区发展步伐,实施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打造安宁河谷经济带,深入推进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统筹规划连片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带动彝区脱贫致富。 3.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快出台我省贯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规定,抑制投资、投机购房。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安居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增加中小户型商品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有效供应。掌握土地供给节奏,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4.着力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尽快按照相关预案落实我省1万吨生猪收储工作,增强生产信心。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蔬菜基地建设力度,扶持蔬菜生产。加强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快速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统筹兼顾推进天然气等资源和环境价格调整,积极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对因资源价格变动受到利益影响的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给予照顾。结合我省实际,启动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建立与低保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的保障机制。 5.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大力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化涉稳突出问题排查调处,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覆盖各行业的调解室和调解员队伍,健全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等群体的服务管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创新对信息网络的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范、应对各种分裂破坏活动、违法犯罪活动。 下半年,要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绘制好“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