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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地、各部门要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大节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 各地、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市安委会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内容分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要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领导联系点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二)细化分解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深化“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市安委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发改、财政、工商、监察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逐步形成行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四)强化监查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同时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各部门于每季度后5日内将每季度开展“深化安全年”活动进展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于11月20日前提交全年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焦登亮,电话:87173568,传真:87173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