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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4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7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工作职责,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
  (2)加强安全教育和预防,抓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认真查处各类安全事故;
  (3)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4)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筑牢安全思想防线,提高防范意识。
  4.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承办、协调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信访事项立案率达到100%;
  (3)信访案件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全年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异常上访事件;
  (4)网上诉求回复率达到100%。
  5.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民政文化,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政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7.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编办甄别区分。
  8.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其他事项
  (一)洛阳市民政局挂洛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承担洛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主任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
  (三)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四)洛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五)洛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工作由区划地名科承担。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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