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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民营局负责落实。 六、加快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三农”工作 43.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大“三农”投入,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切实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市农业局、粮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44.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业增效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标,推进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化,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施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抓好粮食核心区主产县建设,确保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40亿斤以上。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45.抓好近郊和周边蔬菜、食用菌、牡丹等基地建设,稳定烟叶种植面积,新建核桃基地8万亩。 市农业局、农经委、烟草局、林业局负责落实。 46.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升级,新增牛奶加工能力3万吨、肉制品加工能力5万吨,肉蛋奶总产达到80万吨以上。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争取国家级1-2家,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万人次,转移输出135万人次,创收70亿元。 市畜牧局、农经委负责落实。 47.争取前坪水库尽快立项,引黄入洛工程上半年全线开工;抓紧完成1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实施孟津黄河渠等中型灌区及水利设施修复配套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建设高标准粮田5.2万亩。 市水务局、农业局负责落实。 48.建好100个市级示范村,搞好200个重点整治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20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新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 市农经委、民政局负责落实。 49.修建农村公路120公里,硬化通组通户道路200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农经委负责落实。 50.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万户,新建各类沼气工程40座、沼气服务网点300个。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51.解决安全饮水15万人,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20万人。 市水务局负责落实。 52.完成100个村的整村推进和1万人的搬迁扶贫任务。 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53.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5所。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54.为2979个行政村放映电影3.57万场,免费文化演出450场;为195个村庄各建一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台。 市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落实。 七、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55.加快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完善交通、人防、抗震防灾、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推进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做好伊河、洛河两岸城市单体建筑规划设计,塑造鲜明城市特色。严格规划执法,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地震局、水利局负责落实。 56.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重点在综合交通体系、能源基地、安居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实施400个重大项目,力争新开工项目190个、竣工187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改委负责落实。 57.完成洛阳机场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新郑机场-登封-洛阳城际铁路。做好焦作-济源-洛阳城际轨道、市区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58.抓好“四站、四桥、三通道”工程(公路运输枢纽客运南站,汽车长途客运东站,新区公交车站,郑西铁路龙门站南站房;华山路跨涧河桥、跨陇海铁路立交桥,洛偃快速通道跨伊河大桥,老洛阳桥改扩建;洛阳至洛宁高速,洛阳至栾川高速,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尽快开工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改扩建工程(洛阳段),争取上半年开工洛阳至洛宁高速,洛栾高速嵩县至栾川段前期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年底前启动。 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59.完成华山路一期等扩宽改造和丽春东路、芳林南路、唐宫西路打通等50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中心城区过街天桥和快速通道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0.抓好西气东输二线主干线洛阳段和境内支线,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洛阳段及17项电网项目。 市发改委、公用事业局,洛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61.核心区方面,要突出抓好开元大道东段片区、洛龙科技园区、郑西铁路龙门站周边地区、关林商贸市场片区等四个片区和九个“十大工程”,确保完成投资150亿元。开工建设高铁大道、广阜路等,完善龙门站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加快新区图书馆等公用设施建设,确保新区医院花会前开业、集中供热管网“十一”前建成。加强市场规划建设,搞好配套服务。拓展区方面,抓好新区空间发展战略分区规划、局部控制性详规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快伊河综合治理、伊滨公园、伊洛大道、希望路、洛偃快速通道、撤村并城样板小区、职教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形成明显的形象进度,确保完成投资5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