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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洛阳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2.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更多地融入历史文化元素,更加注重城市建筑的单体设计,充分体现洛阳厚重的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63.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完善大遗址保护规划,抓好隋唐洛阳城、汉魏故城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基本完成明堂、天堂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筹建二里头、偃师商城遗址公园。加快丝绸之路及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落实。 64.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5.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新购公交车300辆,新开通公交线路5条以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5条,加密公交线路15条。 市公用事业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66.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城市畅通能力。 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负责落实。 67.科学编制县城新区规划,确保年内县城新区建设全部启动。县城改造、建设计划投资30亿元,完成拆迁13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70万平方米。 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8.积极开展特色中心镇试点建设,完善路、水、热、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工业、商贸、文化、餐饮、娱乐等产业,吸纳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抓好偃师、嵩县、栾川城乡一体化试点,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落实。 69.认真落实鼓励农民进城定居优惠政策,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和生活问题。 市农经委负责落实。 八、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构建和谐洛阳 70.新开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21万平方米和45万平方米,竣工16万平方米和30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国有大企业职工住房)改造新开工50万平方米、竣工15万平方米。洛河以北城区及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130万平方米,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办、大改办、旧改办负责落实。 71.实施24条城市区背街小巷的路面改造和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市区东部热源厂2011年春节前向用户供暖。逐步解决居民水电一户一表改造问题。新增放心早餐营业网点400个。 各有关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商务局,洛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72.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再就业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万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200个,公益岗位在岗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各项政策,全年为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开展大学生就业帮扶安置专项行动,强化对“4050”人员、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73.扩大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万人,争取更多县区进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农民人均筹资达到15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20元。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和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五保户供养等补贴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探索制订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74.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90%。加强新区学校、农村学校建设,尽快开工建设龙泰中学、龙瑞中学、龙祥中学和吉利初中、史家屯中学,确保新区洛一高、龙康中学、滨河中学今年秋季投用。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75.办好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76.实施优势医院倍增发展计划,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