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眉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眉府办发[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眉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26号),设立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眉山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信息化管理及无线电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五)将原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职责划给市安全监管局。
  (六)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牵头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依据国家、省产业政策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措施,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全市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负责牵头组织对国家、省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