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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引导创新中小企业信贷评审模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省工行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贷通”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业务;省农行要大力拓展“金博士”自助可循环贷款、简式快速贷款等小企业信贷特色产品,对小企业贷款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省中行要进一步提高“淡马锡”贷款评审效率,完善以“流程银行”为核心的流水线审批方式,确保审批时效严格控制在7天以内;省建行要积极推动“e贷通”网络银行电子商务信贷业务,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的征信功能和链接上下游企业的优势,超额完成新增贷款目标;兴业银行要进一步丰富“金芝麻”小企业产品系列,实施独立的小企业授信业务流程和评审标准,一站式解决小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融资难题,确保今年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经贸委、各相关银行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3.认真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参照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支持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主办) (十一)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上年水平。推动支农贷款业务创新,继续完善林权、海域使用权、沿海沿江资产、渔船、在建船舶等抵质押贷款,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新型抵质押贷款模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储银行等机构要继续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积极配合家电下乡、建材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的实施,创新农村消费信贷产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覆盖面,促进农村和县域消费市场的发展。(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省农信联社、各相关银行主办) 三、多层次扩大直接融资 (十二)扩大主板市场融资规模。围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在主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具有扩大经营规模和再融资能力的上市公司,采取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增强公司实力,推动公司整合提升。(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主办,省国资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协办) (十三)发展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融资。总结资本市场“晋江现象”的成功经验,加大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海洋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通过大力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产业集群,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资本实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主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协办) (十四)推动境外市场融资。继续加强与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等境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合作,加大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力度,帮助省内企业了解、熟悉境外市场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到境外上市和再融资。(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省外经贸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协办) (十五)促进场外市场建设。 1.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将福州、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流动性。(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主办) 2.研究推动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展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开展私募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业务,并争取发展成为海峡两岸股权交易市场,为台资企业和海西区域内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与转让提供区域性的市场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产权交易中心主办,省台办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