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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5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禁养区及禁建区划定方案》和《莆田市畜牧业集约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3.集约化发展原则。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大力鼓励发展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畜禽集约化生产的比例和水平。
  
  4.科技先导发展原则。加强对畜牧业中高效、生态、集约型生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快畜牧科技成果的普及转化,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升我市畜牧产业发展水平和产品综合竞争力。
  
  5.产业化发展原则。集中力量培植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竞争力强的畜牧业龙头企业群体,带动畜牧业生产、加工和营销上规模、上水平。积极培育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业经纪人等中介组织,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产业化水平。
  
  6.依法治牧发展原则。牢固树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社会公共卫生的基础,正确处理畜禽生产规范管理与扩大规模的关系,依法监管与优质服务的关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生态畜牧业持续发展。
  
  四、发展目标
  
  (一)畜牧业生产提质增效。畜牧业生产方式切实得到转变,初步建立起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至2015年全市生猪存栏90万头,出栏130万头,家禽存栏1000万只,出栏3400万只。
  
  (二)畜禽集约化、规模化比重明显提高。至2015年全市肉禽规模化达100%,蛋禽达到90%,生猪90%,肉牛、肉羊50%,奶牛90%,兔100%。
  
  (三)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无重大药物残留中毒事件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显著提高。
  
  (四)畜牧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拆除;禁养区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生猪处理设施;并在畜禽散养户聚集的村庄、区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建成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畜牧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畜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至2015年,禽肉、牛羊兔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达到30%,规模饲养提供的畜禽产品占85%,优质家禽比例达80%以上,生猪出栏率超过140%。形成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格局。
  
  五、畜牧业产业布局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总量控制、提质增效、非均衡及可持续发展原则,进一步明确畜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主导品种和优势区域。按照适度规模、集约发展、合理布点、畜地平衡的发展思路,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和养殖密度控制,各县(区)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确定生猪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加快地方畜禽遗传资源--莆田黑猪及白绒乌骨鸡的保护与开发,适当鼓励家禽和草食动物养殖产业,走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态型畜牧业发展道路。
  
  (二)饲养总量
  
  我市畜禽主要畜禽品种养殖饲养总量根据实际环境可容量情况,并综合考虑我市发展临港工业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水流域污染整治及养殖用地趋紧等因素,至2015年,生猪年饲养量控制在220万头左右,年出栏量控制在130万头以内,家禽年饲养量控制在4400万头,年出栏量控制在3400万头以内。其中对城厢区、荔城区生猪饲养进行总量压缩;对涵江区、秀屿区生猪年出栏量进行总量限制;仙游县生猪出栏量适当增加。至2015年,荔城区生猪出栏量下降为14万头,家禽370万头;城厢区生猪下降为9万头,家禽1800万头;涵江区生猪出栏控制在27万头,家禽220万头;秀屿区生猪控制在30万头,家禽690万头;仙游县生猪增加到50万头,家禽320 万头。湄洲湾北岸、湄洲岛至2015年全部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
  
  (三)产业布局
  
  1.2010年-2015年生猪产业布局
  
  荔城区、城厢区的生猪养殖进行总量压缩,生猪生产主要以北高、新度、黄石、灵川、东海等乡镇为主;涵江区、秀屿区的生猪产业进行总量控制,生猪生产主要以江口、梧塘、东峤、埭头、平海等乡镇为主;在仙游县适量增加生猪养殖,生猪生产主要以园庄、枫亭、郊尾、度尾、大济及书峰、社硎等山区乡镇的部份可养村为主,最终达到基本满足全市人民未来的猪肉需求量。
  
  各县(市、区)生猪产业布局规划表
  
  

县(区)

耕 地

面 积

(万亩)

山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面积

(万亩)

2008年

生猪出栏数

(万头)

 

2015年生猪出栏数

(万头)

城厢区

8..36

48.15

17

对现有生猪养殖进行达标排放治理和年出栏量的总量限制

9

荔城区

14.68

12.18

23.13

对现有生猪养殖进行达标排放治理和年出栏量的总量限制

14

涵江区

16.69

69.74

46.26

对现有生猪养殖进行达标排放治理和年出栏量的总量限制

27

秀屿区

31.53

20.47

31.32

根据环境可容量的最大规模出栏量

(万头)

30

仙游县

41.66

190.45

31.29

对现有生猪养殖进行达标排放治理和年出栏量的总量限制

50

合计

112.92

340.99

149

 

130


  
  2.2010-2015年家禽及草食动物产业布局
  
  (1)家禽生产:荔城区以新度、黄石、北高为重点;城厢区以灵川、东海为重点;涵江区以江口、梧塘、三江口、白塘、国欢为重点;秀屿区以平海、埭头、月塘为重点;仙游县以枫亭、郊尾、大济、度尾、园庄等乡镇为重点发展家禽生产,完善家禽生产特别是水禽生产的产业化生产模式,积极发展规模化饲养,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家禽生产能力,同时注重地方良种禽--莆田白绒乌骨鸡的保护和开发,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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