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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161号
【颁布时间】 2010-09-02
【实施时间】 2010-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25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

[接上页]
市住建委:牵头开展建筑、城市拆迁、市政工地扬尘控制和城市绿化建设、节能建筑推广等工作。
  市农委:牵头开展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绿色南京工程以及建设重点整治地区生态防护带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交通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发展绿色交通等工作,配合市公安交管局等查处冒黑烟车辆。
  市公安交管局:会同市环保局牵头开展提高新车上牌控制标准、扩大限行区域、加强路检监管执法、建立低碳交通示范区等工作。
  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建筑垃圾与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城市道路及违建拆除工地扬尘防治等工作。
  市国土局:牵头开展集体土地拆迁工地扬尘控制、暂不利用场地扬尘控制、矿山宕口复绿修复等工作。
  市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淘汰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油气回收等工作。
  市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控制等工作。
  市科委:牵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等工作。
  市气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配合市科委、市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等工作。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落实蓝天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污染企业搬迁、机动车淘汰更新、清洁能源与油气回收等项目予以支持。
  市监察局:负责蓝天计划实施的行政效能监察。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蓝天计划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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