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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调整组织结构,推进煤炭工业向大重组、大整合、大集团转变。全省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基本结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成阶段性任务,煤炭生产建设进入相对稳定期。要把兼并重组作为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借助国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积极推进山东能源集团和区域性煤炭大集团建设,重点推进地方煤矿资源重组和矿井整合。鼓励先进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支持和推动煤矿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股权流转,组建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煤炭企业集团,走“集团化建设、资本化运营、精细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路子,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炭开发主体力争控制在30个以内,有效提高煤矿集约化生产水平和煤炭产业集中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要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依法妥善解决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维护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调整产销结构,推进煤炭工业向开采与经营并重转变。一是建立煤炭储备基地。根据我省资源小省与耗煤大省、经济发展与资源赋存呈逆向分布,且煤炭产能日益向鲁西南集中的实际,从提高能源供给安全保障能力出发,以龙口煤炭储备配送基地建设为示范,探索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动态管理的营运模式,充分利用沿海、沿路(铁路、公路)集疏运系统,合理布局一批新的多功能储煤基地,发挥好调剂保障作用,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建设煤炭交易市场和信息网络。加快推进山东煤炭交易中心的建设,整合煤炭企业的资源优势,联合铁路、电力、冶金等重点用煤企业,构建规范运作、稳定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建好山东煤炭市场信息网,及时准确地反映煤炭库存、供求、价格等信息。三是发展煤炭现代物流贸易。按照“大营销、大市场、大合作、大流通”的经营理念,积极转变传统的煤炭产销观念,变生产型为生产经营型,由单一的“产煤、卖煤”转变为“产煤加选煤、购煤加配煤、运煤加储煤、卖煤加卖品牌”模式。 (六)调整发展方式,推进煤炭工业向循环、生态和低碳经济转变。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产业循环组合、产品循环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制定达标标准和考核办法,综合开发利用煤矸石、矿井水、煤泥、粉煤灰等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弃物,实现煤矿固体、气体、液体废弃物零排放。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力争做到生产加工量与废弃资源利用量基本平衡。“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枣庄、邹城、兖州、菏泽等煤化工和新汶盐化工等一批园区。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责权统一的原则,积极做好采煤沉陷地的复垦治理和开发利用,将治理塌陷地与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努力恢复塌陷地生态功能,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绿色开采新技术,减少地表沉降,有效保护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煤炭开发与矿区生态重建同步。三是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煤炭生产规划要与下游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合理布局,促进资源消耗“减量化”、废物利用“资源化”,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淘汰耗能高、效率低、污染严重的非煤项目,支持发展低煤耗和节能环保项目。突出对瓦斯和焦化气的治理和利用,实现瓦斯、焦化气规模化利用、产业化发展。 (七)突出科技兴煤,推进煤炭工业向自主创新转变。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行业科技水平。一要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建成更多的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经常开展国际国内间的高层次技术交流活动。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联盟。以省属煤炭企业技术团队为依托,建立冲击地压、承压水、高地温防治和建筑下开采等研究院(所)。二要大力推动重大课题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大研发投入,全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达到3%以上,并专款专用;围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重大课题攻关力度,争取有3-5个项目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由生产技术研发向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变,向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社会化服务延伸。三要大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能耗计量等环节进行改造,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的融合,提升运营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