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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转方式、调结构重大战略任务的顺利进行 (一)统筹协调,优化环境。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对接中央和省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指导,提高协调推进、政策引导和服务企业的水平,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合力攻坚,为全省煤炭工业转方式、调结构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管控,科学引导。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反映转方式、调结构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机制,突出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评价权重,引导煤炭企业深化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 (三)提高能力,真抓实干。全省煤炭行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转方式、调结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经常深入开展转方式、调结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尊重首创精神,学习借鉴一切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扎实推动,力求实效。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转方式、调结构措施办法。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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