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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发文字号】 鲁煤发[2010]163号
【颁布时间】 2010-09-13
【实施时间】 2010-09-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3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转方式、调结构重大战略任务的顺利进行
  (一)统筹协调,优化环境。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对接中央和省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指导,提高协调推进、政策引导和服务企业的水平,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合力攻坚,为全省煤炭工业转方式、调结构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管控,科学引导。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反映转方式、调结构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机制,突出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评价权重,引导煤炭企业深化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
  (三)提高能力,真抓实干。全省煤炭行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转方式、调结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经常深入开展转方式、调结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尊重首创精神,学习借鉴一切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扎实推动,力求实效。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转方式、调结构措施办法。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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