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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6 废物处置措施:填写申报物质使用后及其包装的无害化处置的可能途径和无害化处置的具体措施(当处理措施为焚烧或填埋时,应说明焚烧或填埋的执行标准)。可作为附件提供。 6.7 泄漏物收集和处置措施:填写申报物质意外泄漏后在无法完全清除的情况下,对泄漏物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方法和步骤,以及所需的处理设备及其使用方法。可作为附件提供。 6.8 事故后的环境恢复措施建议:填写申报物质意外泄漏后可采取的清除方法和步骤以及所需的清除设备及其使用方法。内容多时,可在表格中简述,详细内容以附件提供。 6.9 污染预防的方法 (1)减少污染源的措施:填写申报物质污染环境时切实可行的消除方法和预防污染的措施。内容多时,可在表格中简述,详细内容以附件提供。 (2)回收再利用的措施:填写申报物质污染环境时切实可行的回收并加以利用的措施。内容多时,可在表格中简述,详细内容以附件提供。 (3)安全和低暴露的加工使用方法:填写通过安全和低暴露的加工措施来预防或减少申报物质可能对环境带来污染的措施。内容多时,可在表格中简述,详细内容以附件提供。 第七部分 申报物质其他信息 7.1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填写申报物质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当性说明。可参照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内容总结概括该部分内容。7.2 健康风险控制措施:填写申报物质的健康风险控制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当性说明。可参照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内容总结概括该部分内容。 7.3 环境友好性说明:填写申报物质与现用物质对比的改进之处。 7.4 危害分类的结果描述:描述根据我国“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系列国家标准对申报新化学物质的理化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进行分类的主要结果。 以附件方式提供危害分类的详细结果和依据(含数据、说明性文字以及文献出处)。 7.5 标签:附件提供申报物质的实际标签。 7.6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如有,附件提供申报物质或者含有申报物质制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使用7.7 申报附件:填写本申报涉及附件数量。以附件方式提供附件清单,列出所有附件的序号、名称、附件编号和其他信息。 附件4: 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0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2010年 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表填表说明 本表共三部分。表中所出现的选择框可打“?”、“x”或 “■”表示选定,“”表示不是或不选。受理号和受理时间由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填写。 第一部分 申报人信息 1.1 申报人信息:附件提供境内申报人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勾选邮寄选项后,登记证将按申报人境内工商注册地址邮寄。名称:境内申报人工商注册全称或者境外申报人的全称。 地址:境内申报人地址应当包括境内工商注册地址和实际活动发生地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以及所属省(区、市)、市(地区、州、盟)、区、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信息。若境内工商注册地址和实际活动发生地相同,则只填写境内工商注册地址。境外申报人地址可用英文详细填写。 联系人:境内或境外申报人负责该项新化学物质申报联系人的姓名。境内申报人的联系人为此份申报的指定联系人。 电话:上述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固定电话应写清区号。 手机:上述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e-mail:上述联系人的电子邮件。 互联网址:境内或境外申报人的互联网主页地址。 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填写境内申报人的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国家标准gb/t 4754。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性质: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单位性质,如选其他类型应注明,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法定代表人:单位法人的姓名。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法人机构代码:填写境内申报人的法人机构代码。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法人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