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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完善合作机制;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开展专利执法协作工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九)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实施与考核。 1.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的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将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战略纲要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2.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制订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及监督指导。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地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