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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72号
【颁布时间】 2010-10-13
【实施时间】 2010-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意见》,积极动员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建立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下简称权力网上运行)机制。2010年7月,在全省率先通过了省政府的考核验收,并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但是,从考核验收情况看,我市还存在着“运行覆盖面不够广、运行效果不够明显、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下一步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高水平、求创新、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化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省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提出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扁平化、网络化政府管理新模式的必然趋势。因此,我省提出了“到2010年底,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全省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不断开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新局面。
  二、不断拓展覆盖范围
  依托全市两级权力网上运行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加快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市和市(县)、区两级政府所辖部门(省垂直管理部门除外,但需全面公开静态权力事项信息,下同)上网运行全覆盖。使用统建信息系统的部门要做到全部上网运行;使用自建系统的部门要做到与同级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对接,运行数据要做到实时传输。二是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做到全部上网运行,凡是属于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只要实际行使该项权力,就必须直接在网上运行,坚决杜绝网下运行网上登记,甚至不上网登记的现象。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凡是没有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的要求,逐步解决行政权力网上、网下“双轨”运行的状况。
  三、不断提高应用水平
  主要抓好3个重点:第一要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外网信息交互机制,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尽快实现同级部门之间行政管理服务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使政府信息资源效用最大化。市信电局对各部门今后提出的电子政务建设立项要从严把关,必须首先要求使用全市统建的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或者在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上进行个性化需求的完善升级,以满足部门实际业务办理的需要。在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确实无法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要提交自建系统书面申请,由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集体研究确认后,并且要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建设规范、标准和运行要求,进行系统建设,以确保系统建成后能够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权力网上运行要求。第二要提高监察监督水平。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大力度加快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锡委办发〔2010〕91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风险点的设置,强化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功能,构建专门机关监督和部门内部监督两级网上监察监督体系,更大力度加快完善全市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第三要提高分析研究水平。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成立课题组,在我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城市转型、产业升级,提升行政服务功能定位;开展对网上权力运行中、长期数据规律研究,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专题研究,力争在年内完成初步研究成果,为我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不断深化、综合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
  四、不断放大综合效应
  坚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其他工作整体布局,协同推进,不断放大综合效应。要充分发挥网络公开、便捷、高效的优势,扎实开展网上交流互动,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加政府决策,鼓励专家学者以建设性姿态参政议政。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评议制度,让代表社会各阶层、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全市各地各部门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督,放大社会效应,促进政府依法施政、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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