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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10-12
【实施时间】 2010-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

[接上页]
到2020年,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功能成熟完备,若干领域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优势显著,低碳技术和绿色经济发展全国领先,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初步建成。
  三、以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六)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优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自主创新的企业梯队和良好的创新生态,推动从产品输出向技术输出、研发服务延伸。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技术攻关,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以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七)广聚优质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强化自主创新载体建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增强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动力作用。在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中勇担重任,继续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攻关,建设更多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加强与著名大学和一流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深化“深港创新圈”合作,大力引进香港的科技研发资源,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创新中心。加大招研引智力度,鼓励跨国公司来深设立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建立跨国研发机构,大力推进双边和多边国际科技合作。
  (八)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创新型人才是第一资源,优化人才发展和服务环境,培育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的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大力推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建设,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着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对科技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的引导激励,建设好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打造人才宜聚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四、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九)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引领发展的要求,把握全球科技发展前沿,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引擎。制定和落实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规划及实施政策。大力发展核能、太阳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和基因工程、干细胞、生物医疗等生物产业,建设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全球重要生物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网络经济,加紧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提升信息服务能力,着力建设无线城市、智慧深圳。加快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力争在高性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领域实现突破。
  (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强创新金融、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和专业服务,提升服务业的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推动制造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促进第二产业不断向第三产业演进提升,实现二三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发展。大力吸引国内外企业集团总部和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营运中心进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立足高端,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的转移,优化服务外包结构,加快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着力扩大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引导消费载体、消费结构、消费内容升级,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十一)增强高技术制造业竞争力。大力发展高技术制造业,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发展转变,促进制造业的产业能级跃升。加快建设公共研发和服务平台,积极支持开发产业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拓展先进制造业的前沿领域,积极吸引国内外先进产业资源,不断提高深圳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推动“深圳加工”向“深圳制造”、“深圳创造”转变。大力发展以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为主的电子信息、航天航空、数字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打造世界高技术制造业基地。支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制造企业,开展跨国界、跨区域、跨行业并购重组,提高深圳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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