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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10-12
【实施时间】 2010-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

[接上页]
(二十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平安深圳建设,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大力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强化治安管理。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不断消除安全隐患。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效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思路、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研究制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十七)严格执行考核。根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真实反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果的关键指标及统计体系。建立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述职、评议和考核,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践中考验干部、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追究、撤换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强化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各区、各部门要健全内部督查机制,加强自查自评。
  (二十八)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部署,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强大合力。及时宣传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充分展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践成果,大力营造想转、敢转、善转、快转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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