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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道路安全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江苏省卫生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人群的第一位伤害死因,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调查结果表明,2004-2005年全国交通伤害死亡率为20.75/10万,其中道路交通伤害死亡占交通伤害总死亡的68.9%。 为探索适合国情的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工作模式,在布隆伯格基金支持下,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合作,结合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共同在辽宁省大连市和江苏省苏州市实施中国道路安全项目。项目执行期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项目计划书见附件1)。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征求有关单位同意,按照《卫生部关于接受国(境)外资助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部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承担项目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10-83136490;传真:010-63042350。请你厅认真组织项目城市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附件:1.中国道路安全项目计划书 2.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全球十国道路安全项目-中国项目 中国道路安全项目计划书 2010年11月-2011年12月 项目执行机构: 世界卫生组织 全球道路安全伙伴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中国卫生部 目 录 前言 机构简称 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和立项依据 二、项目地区 三、项目目标 四、项目预期结果 五、项目策略和活动 六、项目经费预算 七、项目组织和管理 八、项目效益与风险 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项目城市基本情况 一、大连 二、苏州 前言 在中国,道路交通伤害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据中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19.88万。在1990-2008年中,中国的机动车数量增加了11倍,机动化程度(每千人的机动车拥有量)上升了9倍,总公路里程数增加2.6倍(每年增加15万公里)。200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道路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共有17个成员单位参加。此外中国开展了一系列的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监测与调查、宣传与活动、干预项目、科研项目等。 机构简称 moh:卫生部 mot:交通部 china 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ncncd, china 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who:世界卫生组织 wb:世界银行 grsp:全球道路安全伙伴 jhu: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道路安全项目(全球十国道路安全项目) 2 项目时间:2010年-2011年 3 项目协调机构: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 中国卫生部 4 项目责任机构: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 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中国卫生部 5 项目参与机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大连市项目领导组、大连市爱卫会、卫生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疾控中心、大连交通大学等 苏州市项目领导组、苏州市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江苏省cdc、苏州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苏州市cdc等 6 项目选点:大连市和苏州市 7 项目选择危险因素:酒后驾驶和超速 8 项目目标和预期结果 8.1 总目标: 通过开展和评价可被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的道路安全示范项目,降低由酒后驾驶和超速导致的死亡和残疾。 8.2 具体目标: 发展或加强适宜的道路安全立法和执法; 提高两个项目城市公众对酒后驾驶、超速以及其立法和执法计划的认识; 提高当地有关机构倡导道路安全和提高道路安全意识的能力,并实施有效的道路安全干预; 通过干预项目的实施,挽救生命和减少严重交通伤害。 8.3 预期结果: 项目城市有效地开展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试点干预; 项目城市人群对酒后驾驶和超速两个危险因素的认识和意识提高,并适当改变危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