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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项目城市公众对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危险性的知晓率增加,对相关法律规定和执法行动的知晓率上升; 驾驶员对一旦酒后驾驶或超速就会被处罚和扣分的认识和感知增加; 道路使用者抽样结果显示知、信、行发生可测量的改变。 3 目标3的预期结果 项目城市通过培训提高道路安全法规的执法能力; 项目城市酒后驾驶和超速的执法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可用性增加。 4 目标4的预期结果 从事道路安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宣传教育能力和急救技能提高; 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对加强道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提高。 5 目标5的预期结果 干预前后的酒后驾驶调查显示酒后驾驶的驾驶员数量下降; 干预前后的超速驾驶调查显示超速的驾驶员数量下降; 2年中,通过完整的项目实施,减少目标危险因素相关的伤害(例如:酒精相关碰撞,超速相关碰撞等等) 五、项目策略和活动 (一)项目策略 本项目以减少酒后驾驶和超速导致的死亡和残疾为目的,开展各项目活动,主要的项目活动将按照以下策略,分别由国家级和市级项目办公室负责实施和管理: 1.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相关道路安全政策回顾及评价。 2.项目评估和完善2个项目城市道路交通伤害信息收集系统。 3. 通过培训加强交警针对酒后驾驶和超速的执法能力,促进强化执法。 4. 通过实施适宜的社会营销策略,对公众进行酒后驾驶和超速相关的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和沟通,并扩大执法的效应。 5. 针对执法人员、专业人员和相关领导及部门开展道路安全相关的能力建设。 (二)项目活动 1. 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相关道路安全政策回顾及评价: 活动1.1 文献回顾酒后驾驶和超速有关的立法情况,包括中国的情况和国际的情况。 活动1.2 针对有关酒后驾驶和超速的政策和/或立法,制定有益建议,包括项目城市所在的省内规定。 2. 项目评估和完善2个项目城市道路交通伤害信息收集系统: 活动2.1 基线评估描述2个危险因素相关的交通伤害/死亡以及驾驶员的态度/行为,包括全国性基线情况和2个项目城市的基线情况。 活动2.2 在2个项目城市完善道路交通伤害信息收集系统。 活动2.3 针对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以及评估的方法和理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能力建设:jhu将为两个项目点和国家级研究人员和数据收集人员提供数据分析或方法学的培训,包括:1)rs-10项目专业人员的实习培训;2)培训班。 活动2.4 过程评估:使用过程指标并依据产出情况对项目进行连续评估:jhu将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对下列过程指标开展一年一次的监测(仅限于由rs-10项目成员提供的间接数据),相关数据将由城市项目组、国家项目组或世界卫生组织驻华办提供: 开展的培训班次数; 培训人员数; 交警执法状况(轮班次数,警察人数,罚单数等); 项目会议记录和工作报告; 国家策略。 活动2.5 效果评估:对项目引起的健康状况和健康结局的改变进行全面评估:jhu将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通过定义国家级和市级的评估基线,和评估关键指标的改变,例如交通事故率、交通死亡和受伤人数、驾驶员的行为、公众知识和态度等等,进而评估项目的影响。 3. 针对酒后驾驶和超速强化执法: 活动3.1 大连活动内容: 活动3.1.1 增加和完善对酒精检测仪器和超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共计酒精检测仪器80套,移动超速拍照系统7套,固定式超速拍照系统7套。 活动3.1.2 在公安交管部门现有执法强度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次酒后驾驶检查,并增加重点执法区域;增加对超速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频次。 活动3.1.3 探索对有酒后和超速违法记录车辆的保险费用上浮办法。 活动3.1.4 在大连市重点路段增加警示标志(夜间主动发光标志30个)。 活动3.2 苏州活动内容: 活动3.2.1 增加和完善对酒精检测仪器和超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共计酒精检测仪器70套,移动超速拍照系统14套,固定式超速拍照系统14套。 活动3.2.2 使用国际先进经验,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改善执法方式强化酒后驾驶和超速的执法,如增强执法随机性、调整检查点、增强可视性。 活动3.2.3 在苏州市区内未设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及事故多发地段安装道路减速带70套,增加和完善夜间主动发光标识7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