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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
【颁布时间】 2010-12-10
【实施时间】 2010-1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6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接上页]
3.住院期间出现脑出血或脑梗死等转入相应临床路径。

  4.住院期间原发疾病加重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需转入icu诊治,从而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二、颈动脉狭窄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颈内动脉狭窄或颈总动脉狭窄(icd-10:i65.201\i65.202\i63.201\i63.202)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日 出院日期:日 标准住院日:7-10天

  

  

时间


  

  

  

时间


  

  

  
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

  (2010年版)

  


  一、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icd-10:i67.6)。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1.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伴有或不伴有意识障碍。

  2.临床表现多样,主要为颅内压增高、癫痫发作和神经功能缺损。

  3.头颅ct直接征象和间接征象提示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头颅mrv显示颅内静脉窦显影不良,dsa显示颅内静脉窦显影不良。

  4.腰穿脑脊液压力增高,常规、生化检查能排除其他疾病。

  5.排除良性颅内压增高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和《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1.抗血栓治疗:

  (1)抗凝: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华法令(每日监测aptt、inr)。

  (2)溶栓:尿激酶或r-tpa。

  2.病因治疗:针对炎症性和非炎症性两类疾病进行治疗。

  3.对症治疗:

  (1)降低颅内压。

  (2)控制体温。

  (3)防治癫痫。

  (4)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5)治疗感染。

  (6)营养支持。

  (四)标准住院日为2-4周。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67.6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疾病编码。

  2.患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实施。

  3.无严重脑内出血及其他并发症和伴发疾病(恶性肿瘤、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心、肺、肝、肾功能衰竭、外伤等)。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血同型半胱氨酸、凝血功能、抗“o”、纤维蛋白原水平;

  (3)心电图、x线胸片;

  (4)腰穿脑脊液压力、常规生化、病原学检查等检查;

  (5)头颅ct平扫及增强扫描、头颅mri和ctv/mrv。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肿瘤全项、抗核抗体、ena、类风湿因子、蛋白c、蛋白s、抗心磷脂抗体、全脑血管造影(dsa)。

  (七)选择用药。

  1.尿激酶或r-tpa等溶栓药物(急性起病,病程相对较短患者)。

  2.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及华法令(每日监测aptt、inr)等。

  3.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等(颅内压增高患者)。

  4.对症治疗药物:

  (1)有癫痫发作者抗痫药物治疗。

  (2)纠正水、电解质紊乱药物。

  (八)出院标准。

  1.病情平稳和神经功能缺损表现有所好转。

  2.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原发疾病或并发症使病情危重,需转入icu治疗。

  2.住院期间感染(颅内或颅外)加重,需进一步抗感染治疗,从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费用增加。

  3.颅内压难以控制并有引起脑疝可能者需请神经外科协助诊治。

  4.并发症加重者须进一步治疗,从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二、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icd-10:i67.6)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日 出院日期:日 标准住院日:2-4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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