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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6号[总第24号]
【颁布时间】 2010-12-01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6号(总第24号)--2010年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报告

[接上页]
用电单位要增强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意识,尤其是高危行业和重要用户要严格执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电工用人单位要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配备相应的进网作业电工,禁止无证电工进网作业,督促持证电工及时办理进网作业续期注册。电网企业要加强对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的电工进入工程现场从事进网作业行为的过程监督管理,避免安排未持证电工违规进网作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要求:53家用电单位,应立即停止无证人员进网作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对未及时续期注册的电工,用电单位应抓紧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续期注册,保证电工进网作业符合法规要求;对于安排无证或者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从事进网作业的单位,监管机构将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监管建议


  

  (一)加快相关电力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加快相关电力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积极推动《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监管机构职能,共同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继续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多经剥离工作

  建议有关部门将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的相关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并积极推进多经剥离改革进程,从而使电网企业的主业与所属多经企业尽快实现资产、业务、人员、管理、利益五分开,真正做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断提高电力市场开放度。

  (三)尽快研究解决历史遗留的违规发电项目问题

  历史遗留的违规发电项目是需要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全国6000千瓦以上的违规发电企业约有400多家,涉及发电项目约490多个,总装机容量约5100多万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6%。建议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妥善处理。

  (四)加强非供电企业自供区和转供电市场的规范管理

  检查发现,少数大型国有工矿企业、自备电厂和小水电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自供区与转供电市场,建议政府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自供区和转供电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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