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机采字[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0年度办公家具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接上页]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下一协议期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签署本协议视作同意并承诺遵守本细则。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本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 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协议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协议的终止


  11.1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1年5月31日。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