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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镇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10]125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2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3号)和《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0〕11号),设立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种植业、林业、园艺业、蚕桑业、畜牧业、渔业、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信贷、金融保险、进出口、农产品流通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三)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引导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

  

  (四)拟订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布有关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实施农业开发规划。

  

  (七)拟订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指导、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管理、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管。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全市林业改革。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管责任,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指导育林基金征收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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