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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改进管理办法。科学设计和优化办税流程,清理和压缩办税环节,实现涉税业务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全程服务、按时办结。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取消非法定的事前调查核实环节,注重事后监督和检查,大力推行一窗式受理、集中式审批,并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下放出口退税管理权限,以简化管理层级,加快办税进度。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供环境服务 税收环境是皖北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机关要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效能建设,不断增强干部业务技能,着力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努力为皖北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权益保护。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等问题,坚决制止各种损害纳税人权益、影响国税部门形象、不利皖北加快发展的行为。继续加大“六个严禁”落实力度,制止和查处国税人员有吃、拿、卡、要、报和其它损害纳税人的行为。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畅通救济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理和反馈。利用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纳税人查阅和监督。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二)推进效能建设,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梳理涉税资料,实行一次采集、信息共享,避免纳税人相关资料的重复报送。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一站办结。对同一纳税人的各类涉税调查、检查工作,能合并的尽量合并,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交叉检查等问题。推行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邮寄办税,积极推行网上一体化办税,逐步实现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缴税、涉税申请、信息查询等涉税业务的多元化办理。 (三)抓好干部培训,增强业务技能。重点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和12366服务热线人员的教育培训,更新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技能。在抓好税收业务培训的同时,抓好服务礼仪、应急处理等技能的培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骨干队伍,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开展“百名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充分激发国税人员服务发展的积极性。 (四)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发展环境。对涉税违法犯罪纳税人的查处,就是对合法经营纳税人的服务;对税收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就是对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的维护。对征管基础相对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行业和地区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大力查处大、要案件,深入打击制售假发票和虚开代开发票行为,努力做到查处一个企业,规范整个行业,维护一方发展。同时,适应增值税转型及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重点打击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各种虚开骗抵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出口骗税行为,使税收优惠政策真正用在刀刃上,真正在促进皖北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积极调研分析,提供决策服务 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皖北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努力为党政领导和企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一)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开展调研。省委、省政府为加快皖北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制订了多项政策和措施。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意图,积极主动地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开展调研。既要围绕煤化工、农产品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等皖北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突破开展调研,促进皖北不断壮大支柱产业;也要针对加快皖北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开展调研,促进皖北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围绕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各级国税机关要注意把握皖北经济发展的脉搏,高度重视本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带着问题去调研,积极为领导排忧解难。各地每年都要选择几个课题,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皖北发展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三)围绕培育支柱产业和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开展调研。各级国税机关要针对皖北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合理选择部分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帮促对象,及时提供有关政策信息,主动帮助落实税收政策。省局将皖北的重点税源企业纳入定点联系企业名单,通过税企邮箱、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涉税诉求,解决实际困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对口联系点,深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困难以及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掌握税收法规、政策,把握经营发展方向。广大国税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皖北发展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