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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年一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矿产资源 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工作量大,政策性、技术性强,操作难度大,目前各地整合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整合不到位、不彻底现象。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持续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国土资发[201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推进整合,优化结构。结合国家及省产业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优化矿产勘查开发结构和布局,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拉长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勘查开发,有机衔接。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统筹规划地质找矿与矿产开发,努力推进勘查与开发一体化。 (三)注重效益,保证安全。综合考虑各种效益,在发挥好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矿山安全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维护权益,稳妥推进。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五)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探矿权人及采矿权人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进一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和“奋战三年、再造朝阳”发展目标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推进整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按照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趋于合理。开展对重点矿区应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统筹勘查开发整合整治活动。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逐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水平,淘汰落后开采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整装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推动矿产资源进一步向勘查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现有矿山、探矿权数量进一步减少。以2009年底全市持证矿山、探矿权数量为基数,通过进一步采取资源整合和关闭、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环境保护达标、限制勘查开采区清理、耕地与林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护、查处越界开采及越权发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使全市矿业权数量减少5%以上。 (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逐步减少,废弃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进一步得到防控。 (五)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逐步建立以规划为龙头,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准入制度为引导,以矿业权计划投放为调节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