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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濮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濮政办[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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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脱贫。落实国家小麦收购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平均每斤提高0.03元。再解决4.6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完成1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任务。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扶贫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1.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县乡公路150公里,改造危桥400延米。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户用沼气池3000户,新建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10个乡村沼气服务站点。再建设一批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支持配送中心建设。新建300个行政村“村邮站”。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邮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2.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22个乡镇文化站、286个农家书屋。建成1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014个村级服务点。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全市所有乡镇免费送一场演出,为全市行政村实施每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3.优先发展教育。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为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城市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完善助学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新建改扩建城镇中小学校10所,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市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4.着力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将财政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最高补助封顶线责任单位:3万元提高到6万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造1所县级医院,5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免费培训1600名注册乡村医生。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努力实现农村妇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全免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市政府妇工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5.大力推进生态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普及,重点在城乡居民用户和县以下政府机构等单位推广。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对金堤河、马颊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造纸、化工等污染较重行业进行综合治理。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创建16个省级生态文明村,3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完成150个村(镇)绿化工程。改造背街小巷10条,建设59个乡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加快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建设。新建停车港湾60处、停车厅30处、灯箱式站牌30个,改造停车港湾16处。改造卫河市场燃气管道(人民路-胜利路)和15号热力交换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6.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全面启动“安全濮阳”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重点领域整顿,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全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及时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深化城乡平安建设,构建城市报警监控及农村技防体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7.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不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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