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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银行
【发文字号】 中银险[2001]500号
【颁布时间】 2001-11-13
【实施时间】 2001-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6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操作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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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合资、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进行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经营方式的变更),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贷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3.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________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或中国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的比例计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额按贷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逾期利率日息万分之________计收复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对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遇利率调整分段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借款人在第十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六)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十三条 扣划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中国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二)无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到期,贷款人均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九条指定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直接扣划借款人委托给贷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税账户上的资金,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第十四条 税费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利息预提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五条 抵销、转让与权利保留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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