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银行
【发文字号】 中银险[2001]500号
【颁布时间】 2001-11-13
【实施时间】 2001-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6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操作办法》(暂行)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六条 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第________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
  
  (二)________;
  
  (三)________;
  
  (四)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
  
  
编号:年字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受托人(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间已经签订或将要签订的多个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作为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自愿将其在乙方开立并经________国家税务局确认为惟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_)委托乙方进行管理,以其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偿还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项下债务的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甲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托管账户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甲方完全了解借款合同的内容,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出口退税账户为甲方惟一的经国家税务部门确认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
  
  (五)甲方在未清偿其在乙方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项下的全部债务前,不擅自到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变更手续。
  
  (六)甲方有责任、有义务加强与国税局的沟通和联系,促使出口退税资金及时退达托管账户。
  
  第二条 托管协议与主合同之间的关系
  
  本协议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协议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的,本协议约定的账户托管并以账户内款项作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还款保证仍然有效。
  
  第三条 出口退税托管账户清偿债务的范围
  
  甲方将其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委托乙方进行管理,以其出口退税应收款为以下债务提供还款保证: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