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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办[2009]1号
【颁布时间】 2009-01-13
【实施时间】 2009-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4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50.积极推进教育公共服务。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建设。切实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妥善解决涉及民生问题的信访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举办2009中国上海教育博览会。
  
  5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全市高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免费测试,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一步指导区县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在乡镇、街道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继续推进公共场所英文使用管理,颁布英译规范标准,做好大中小学生“迎世博,学双语”工作,以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迎接上海世博会召开。
  
  52.强化教育部门预算管理和审计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09年市教委部门预算管理列入市人大相关部门全程监督范围。会同市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加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规范性、严肃性、实效性。开展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各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审计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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