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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9.关于制定国家补偿法的议案1件。黑龙江团孙桂华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国家补偿法的议案(第272号),建议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制定国家补偿法,规定补偿原则、补偿对象、补偿数额和标准、补偿资金来源以及执行补偿的机构等。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适时启动立法工作。 30.关于修改继承法的议案1件。天津团邢克智等32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继承法的议案(第306号),建议完善继承法,增加录音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口述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包括其财产由谁继承或将其财产遗赠给何单位或个人等内容;明确遗嘱应当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至少保留二分之一的遗产份额,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执行人制度至少应包括遗嘱执行人资格、产生方式、职责等内容。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31.关于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的议案1件。四川团王明雯等4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的议案(第366号),认为侵犯网络隐私权的现象十分猖獗且后果严重,已严重侵扰了人们的网络生活空间和现实生活秩序,不利于网络行业的发展,制约着电子商务的推广,不利于电子政务及社会服务网络化的普及,因此建议制定网络隐私保护法,明确网络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合理界定公众知情权与网络隐私权的界限,对青少年的网络隐私予以特别保护,处理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与网络业发展的关系,明确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及网络隐私权的救济方式等。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32.关于修改物权法的议案1件。湖南团秦希燕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物权法的议案(第408号),提出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以及界定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在实际中经常出现开发商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申请用地,政府为了经济建设和自身利益大量征收,因土地征收引发纠纷的上访率居高不下,建议修改物权法,完善公共利益界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