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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2585亿元(未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预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 231亿元、增加教育支出16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和削减财政赤字,没有用于增加一般性开支。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7亿元;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支出372亿元,用于对农渔林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支的补助,以及能源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预算内经常性投资 1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专项支出135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储备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增加“三奖一补”资金、对西藏农牧民补助、缉私经费补助、口岸专项转移支付35亿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613亿元,用于解决剩余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减少中央财政赤字201.04亿元;预留2007年调整工资及相关支出135亿元,安排500亿元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6年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中央预备费预算为150亿元,实际动用 42.99亿元。主要项目是:地质勘探费支出0.5亿元、农林水支出14.99亿元、工交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8亿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59亿元、科技支出0.0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0.73亿元、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46亿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9.55亿元、武警支出0.65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0.08亿元、外交外事支出2.44亿元、公检法司支出1.32亿元、其他支出7.85亿元。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 2006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央财政支出积极向“三农”、教育、卫生、社保、文化等方面倾斜,支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3397亿元(不包括用石油特别收益金安排的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120亿元),比 2005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支持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按照分项目、按比例的原则共同安排资金,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为37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780万名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还为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了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补助资金,启动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全国50.7%的县(市、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参合农民4.1亿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 10元提高到20元,补助资金支出42.7亿元,省级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减轻了参合农民医疗负担。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大力支持扶贫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中央财政教育支出 538.33亿元,比2005年增长40.1%。其中,中央本级教育支出295.23亿元。在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出资金4亿元;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支出资金5亿元;支持继续实施“985工程”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出资金48亿元;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为主要资助手段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出资金20.5亿元。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8.03亿元,比2005年增长65.4%。其中,中央本级医疗卫生支出24.23亿元。在积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同时,支出资金51亿元,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 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央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2.97亿元,比2005年增长 23.9%。其中,中央本级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 83.72亿元。重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全国文化信息共享、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等工程,支持清史篡修工程、昆曲保护、大遗址保护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