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4.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符合标准。 10 不合格的每一处扣5分。 类 别 评定项目 分值(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评分标准 15.人员密集场所选址、建构筑物、疏散设施、内装修、电气防火等符合消防要求。 30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 16.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 5 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小计 240 (七)隐患治理( 70分)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0 没有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的扣10分。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10 未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的扣5分,安全费用未用于隐患治理的扣5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15 未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的扣15分,未定期排查并登记建档的扣10分,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需要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治理。在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结果进行安全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15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为D级。企业应按要求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 类 别 评定项目 分值(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评分标准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 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表彰、奖励的扣3分。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 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 未建立制度的扣5 分,未按时报送的扣3分。 7.建立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 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0 无预案的扣1 0分,未实施演练扣5分。 小计 70 (八)事故管理(95分) 1.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类别、经过、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 5 未建立事故台帐的扣5分,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 类 别 评定项目 分值(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评分标准 2.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5 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拖延不报的扣5分。 3.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应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5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的扣5分。 4.当年无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0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直接评为C级或D级。 5.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0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扣20分。 6.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15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扣15分。 7.当年无发生重伤事故。 10 发生重伤事故的扣10分。 8.当年无发生轻伤事故。 5 发生轻伤事故的扣5分。 9.当年无发生职业中毒及职业病。 5 发生职业中毒及职业病的扣5分。 10.当年无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10人以上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扣5分。 小计 95 (九)应急管理(60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