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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08]179号
【颁布时间】 2008-12-18
【实施时间】 2008-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42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5.创新办学模式。围绕我州林业、旅游与文化、电力、畜牧业与绿色食品加工业、云麻、傣药南药六大支柱产业和以橡胶、粮蔗茶、畜禽水产、果蔬、云麻、竹藤等农民人均收入千元的六个项目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探索以专业发展为纽带,推进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低投入、高产出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6.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为核心,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需求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办学机制,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积极探索与就业市场有效对接的示范性专业建设及相应的课程开发和教学方式改革,重点发展为我州支柱产业、特色经济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文化产业服务的专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其他专业。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逐步建立全州范围内的学分互认制度,逐步缩短学制,推行半工半读、跨地域学习、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职业教育培养、培训新模式。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实训教材按照企业的实际操作流程设计,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建立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并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定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工程”,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7.整合教育资源。各县、市人民政府及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把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通过上下努力,确保州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按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培育特色的原则,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淡化中等职业学校类别,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按省部级中专标准建设,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在办好3所职业高中的基础上,还要对州内6所农村高完中进行改扩建,办成综合性完中,采取“2+1”的办学模式,培养职业技术人才。
  
  8.加强示范学校建设。按照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一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县级职教中心的要求,我州主要办好3所职业高中,即:景洪市职中保持办好国家级重点职中,勐海县职中在省级示范性职中争取升为省级重点职中、勐腊县职中在省级合格职中的基础上成为省级示范职中。
  
  9.加强职业学校建设。利用国家加强对边疆25个县(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师资队伍等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利时机,要积极吸纳当地生源参与职业教育,促进边境地区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0.合理确定规模。各县(市)要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对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实行统筹管理,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对比例差距较大的,要采取特殊措施,保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三)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培养高素质实用技术人才
  
  11.加快建立西双版纳州技工学校。西双版纳州是全省无技工学校的地州之一,技能人才培养滞后,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为此,根据我州实际采取资源整合,校校合作的方式,先以景洪市为试点,在景洪市职业高级中学加挂技工学校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此项工作2009年完成报批,争取秋季招生。
  
  12.完善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学校90%的毕业生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保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优先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招录员工。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办学形式、教学管理、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方式等方面的评价,与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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